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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教室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 编辑: 发布时间: 2016-12-08 [] 次浏览

为了规范我校公用多媒体教室及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更好的为教学和广大师生开展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公用多媒体教室的设备包括投影机、投影幕布、计算机、音响设备、功放、话筒、中控设备、蓝牙麦克风等。

二、教室管理科负责我校公用多媒体教室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及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监督,并负责我校公用多媒体教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正常教学活动(调、补课)需借用多媒体教室的,凭教务管理系统打印的教室借用通知单使用。非正常教学活动(知识讲座、报告会、学生社团活动)需临时借用多媒体教室的,由教学单位的教务管理人员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经教室管理科审批方可使用。多媒体教室借用申请原则上至少应提前一天,但不能多于一周。

四、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多媒体设备。由教室管理科提供多媒体教室设备操作方法,每个多媒体教室讲台上张贴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负责对教师使用操作培训。任课教师应提前熟悉多媒体设备使用,要严格按照设备操作流程进行操作。遇有问题及时向多媒体管理人员咨询、报修。

五、严禁在多媒体教室的计算机上使用来历不明或未经测试的软件。教师需要安装教学软件时,应在使用前两天将软件盘交由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安装。任何人不得随意删除他人文件,教学所用的软件、课件、资料等应做好备份,以防丢失。

六、未经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同意不得随意出借和移动室内的多媒体设备,以免发生损坏。所配置的扩音设备专供教学和会议需要,不得利用该设备举办任何娱乐性活动。

七、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须定期维护、维修、保养多媒体设备。及时发现和排除多媒体设备故障,确保多媒体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每次维护、维修、保养要在《多媒体设备维修维护情况表》上记录。

八、保洁人员要及时打扫多媒体教室卫生,保持多媒体教室的整洁。

九、保证多媒体教室安全。多媒体管理人员要有安全防范意识,多媒体教室使用完毕后,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确保设备安全。

十、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的,当事人要予以赔偿。凡丢失设备及设备配件的,由丢失人或责任人照价赔偿。

十一、本办法由教室管理科负责解释和修订。

十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